关于办理教师资格证条件和程序
各位同学:
为了让广大学生明确办理教师资格证的条件和程序,清楚自己离办理教师资格证条件还有哪些差距,同时,为了帮助符合条件的学生组织办理教师资格证,现将具体条件和程序公布如下:
一、条件:
1.普通话通过二级乙等以上。
2.《幼儿教育学》和《幼儿教育心理学》两门同时合格。
3.拿到毕业证。
以上三个条件全部满足,由学校组织说课,说课通过方可办理教师资格证。
二、程序
1.网络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两份(A3纸张,横向分两栏双面打印,本人签字)。
2.《申报教师资格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
3.身份证(还需提供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A4纸张)。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网络打印的教师资格《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考试两门单科成绩合格有效证书。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与网络报名相同的照片四张。
请符合条件的同学把上述资料准备好,上交至经管系储步峰主任处。(联系电话:13879901460
教务处
2013.10.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