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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指南
发布时间:2014-09-30  发布人:萍乡工业学校|萍乡高级技工学校|萍乡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官网

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指南

  ◆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的学校

  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的学校是指经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批准设立,实施全日制中等学历教育的各类职业学校,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高等学校附属的中专部、中等职业学校等

  ◆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

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涉农专业范围,根据教育部发布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教职成〔20104号)和人社部发布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3年修订)》(人社部函〔201355号)及专业设置管理办法等规定,涉农专业范围为:农林牧渔类所有32个专业,以及轻纺食品类的粮油饲料加工技术、粮油储运与检验技术和医药卫生类的农村医学专业等3个专业。

根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有关精神,我省罗宵山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包括莲花县、赣县、上犹县、安远县、宁都县、于都县、兴国县、会昌县、寻乌县、石城县、瑞金市、南康市、遂川县、万安县、永新县、井冈山市、乐安县等17个县)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国家助学金范围。

◆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

  国家助学金主要用于受助学生的生活费开支,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

  ◆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与发放程序

国家助学金按学期申请和评定,按月发放。春季学期为3月到7月,秋季学期为9月到次年1月。

具体流程如下:

学生应在入学前办理好身份证。

    学生填写《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新学期开学一周内向就读学校提交,并递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需提供由当地村(居)委会或乡镇街道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材料。

学校受理学生申请并组织初审;

有关部门审批,并将拟资助学生名单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学校或学生资助管理机构为每位受助学生办理中职学生资助卡,由有关部门将助学金直接发放到资助卡中,学生凭本人身份证、学生证至相关银行激活资助卡,方可取款。发卡银行不得向学生收取卡费或押金等费用,也不得从学生享受的国家助学金中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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